綠色和平認為政府在未來發電燃料組合中提出的兩個方案,內容並未夠周詳,令市民無法了解日後本地電力市場的實際安排,難以討論兩個方案中涉及的成本、污染、可靠度、以及靈活性等關鍵問題。所以,綠色和平認為方案一和二,並未能反映香港社會對電力市場的期望,故建議特區政府按以下原則改革燃料組合。
1. 確保本地有足夠機組應付電力峰值需求
香港未來本地的發電機組容量,應維持在足夠應付本地電力峰值需求水平,以確保本地有足夠發電能力應付需求,避免社會各界對電力穩定性產生憂慮。但香港沒有必要維持目前超過三成的後備發電機組容量,政府應藉淘汰舊有煤電機組的同時,減少兩電的不必要投資,以降低本地的電費升幅。
2. 全面開放可再生能源貿易
由於目前香港的電網為兩電所壟斷,可再生能源的市場變相成為兩電的獨家生意。因此,政府應將本地電網開放予香港境內外的可再生能源項目,要求兩電認購該項目的可再生能源,並經過電網連接至香港,供用戶使用。此舉將有助提升香港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同時有助不同企業加入發展本地以及區內的可再生能源項目。
3. 釐清燃料的長遠供應可靠度
香港未來發電燃料組合的公眾諮詢,深刻地影響 2020 年往後 20 至 30 年的社會發展。因此,香港在籌備發電燃料組合時,必須驗證燃料的長遠供應可靠度。唯目前兩個方案中,同樣欠缺對於內地供氣或供電的評估。
4. 能源/電力購買合約以競價形式優先
無論方案一或方案二,政府都未有提及落實購買的合約安排。如只按現有的跨境交易模式,指定向南方電網、中海油或中石油,入口電力或天然氣,皆不可能為香港的電力市場引入競爭。因此,未來的跨境能源交易合約應以競價形式優先,提升香港電力市場的競爭元素。
5. 以額外性原則(additionality)避免污染轉移
目前兩個方案都會造成污染轉移的問題,都不過是從內地取得潔淨能源以淘汰本地的燃煤發電,並不符合環境公義的原則。所以,無論購電或購買天然氣,都必須符合額外性原則。所謂的額外性原則,即增加整體潔淨能源的供應,而不是掠奪既有的潔淨能源供應。
政府提出的兩個方案中均無法實行以上原則,造成兩個方案都未盡如人意的困局。因此,本會要求特區政府於日後跟進兩個方案時,必須按以上原則修訂方案,令香港的電力市場真正踏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