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4年10月15日
高等法院今天接納環保組織綠色和平的申請,向「香港綠色和平大聯盟」(下稱「大聯盟」) 發出禁制令,禁止其使用「綠色和平」的註冊名稱。早於1997年,綠色和平已經在香港註冊為非牟利慈善機構,而近期「大聯盟」舉辦之所有活動,均與綠色和平無關,我們已於10月13日向「大聯盟」發出律師信。
高等法院今天接納環保組織綠色和平的申請,向「香港綠色和平大聯盟」(下稱「大聯盟」) 發出禁制令,禁止其使用「綠色和平」的註冊名稱。早於1997年,綠色和平已經在香港註冊為非牟利慈善機構,而近期「大聯盟」舉辦之所有活動,均與綠色和平無關,我們已於10月13日向「大聯盟」發出律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