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人高價購入走私花膠,非法轉售牟取暴利,導致墨西哥漁民為圖利,不惜非法使用刺網捕魚,捕捉極瀕危石首魚,令同屬極瀕危的加灣鼠海豚被誤捕而數量大跌,跌至現時不足一百隻, 預計三年內絕種。綠色和平項目經理張韻琪批評:「走私集團利用香港『自由港』的便利,罔顧 石首魚和加灣鼠海豚被推向滅絕的危機,行為令人髮指!若香港政府對走私視而不見,等於助紂為虐,成為加灣鼠海豚和石首魚絕種的幫兇!」
七間海味店所出售的走私花膠,體積較大(約 400 至 600 克)的價格為每塊港幣二十多萬元,高峰 時期更可高達每塊港幣一百萬元。走私花膠鮮有用以進食,多數是內地富戶用作投資及送禮之 用。針對中國需求,香港商人更提供「全包」服務,額外付二千元就能協助中國顧客由香港陸路走私至深圳。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鄧敏琳曾以各種方式,模仿走私路線,將外貌類近石首魚的花膠由墨西哥郵寄及手提空運到港,亦試過從香港陸路帶花膠經羅湖北上。無論出境或入境,海關職員皆指花膠屬 於可自由攜帶出入境的物品,反映海關職員根本不知道花膠當中也有瀕危物種。她說:「機場和 羅湖的海關職員都指將花膠帶到香港沒有問題,因為花膠是一般乾貨,能合法進境,因此海關從 不檢查花膠,變相縱容不法商人頻繁走私極瀕危花膠。」
目前香港法例第 586 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雖參照《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 (CITES)而寫,石首魚早於 1976 年已被納入《公約》附錄一的保護,任何石首魚的商業買賣皆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然而,目前香港市面能輕易找到石首魚花膠,而香港 海關及漁護署從來未曾就買賣走私花膠作出任何檢控,亦沒有抽驗市面的花膠是否來自瀕危物種。
此外,政府一直沒有投放相應資源打擊走私瀕危動物,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鄧敏琳批評:「香港可以用五千萬公帑建一個音樂噴泉,但每年放在打擊走私瀕危物種的預算開支卻只得三千多萬,令香港淪為『走私之都』,促使瀕危物種滅絕。」2014 年走私瀕危動物的檢控僅得 266 宗,反映漁護署現時沒有相應資源加強執法。同時,被檢控的案件中罰款最低僅一百元。當隨地扔垃圾也 需罰款五千元,走私瀕危物種的罰款只是一百元,根本難以阻嚇走私。
因此,綠色和平發動全球聯署,呼籲公眾參與,一起要求香港政府:
- 立即就可疑出售走私花膠的商戶進行調查,將不法商人繩之以法,嚴懲追究。
- 馬上加強主要關口就可疑花膠的檢驗工作,並加強關員的訓練,提高他們對走私花膠的辨認能力。
- 成立跨部門的「反走私瀕危物種專責小組」,加強與墨西哥、美國和內地等各個執法機構的情報交換工作,展開聯合行動打擊走私瀕危物種的違法行為,阻截走私花膠流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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