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於本年二月及四月深入調查上環及荃灣共70多間海味店,發現其中七間非法售賣來自墨西哥的極瀕危石首魚花膠(俗稱金錢鰵)。有海味店職員指,花膠一般是以人手空運到港,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鄧敏琳親身試驗從外地攜帶疑似石首魚花膠回港,刻意前往紅色通道申報,強調花膠是來自墨西哥,海關依然容許進出,證實海關的確猶如無掩雞籠。鄧敏琳指:「機場的海關職員指花膠是一般乾貨,能合法進境,因此海關從不檢查花膠,變相縱容不法商人頻繁走私極瀕危花膠。香港政府若不馬上打擊走私瀕危花膠,將會是導致墨西哥極瀕危加灣鼠海豚和石首魚滅絕的幫兇。」
香港近年興起炒賣石首魚花膠,目前香港海味市場所售賣的中型石首魚花膠重約二百至四百克,售價浮動, 高峰時期可高達每塊二十多萬港幣。走私花膠鮮有用以進食,多數是內地富戶用作投資及送禮之用。針對中國需求,香港商人更提供「全包」服務,額外付二千元就能協助中國顧客由香港陸路走私至深圳。墨西哥漁民為了應付需求及圖利,往往非法使用刺網捕捉極瀕危石首魚,而極瀕危加灣鼠海豚就因此被誤捕致死。近年加灣鼠海豚因誤捕而數量大減,數量跌至不足100條,極有可能於2至3年內絕種。
現時香港政府根本沒有投放足夠資源規管瀕危物種的交易,漁護署每年就保護瀕危物種的開支只佔該署不足百分之三的政府撥款。2014年走私瀕危動物的檢控僅得266宗,當中八成檢控屬走私蘭花及象牙,可見由於漁護署沒有充裕資源及人手,往往只能集中處理某數種瀕危動植物。過去數年的檢控中,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個月,而最低罰款更只需繳交一百元便可了事。根據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石首魚的買賣皆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即使走私花膠流通市面,亦從未有檢控個案,顯示政府訂立的條例只是有名無實。
綠色和平現正發動全球聯署,呼籲公眾參與,促請香港政府:
- 立即就可疑出售走私花膠的商戶進行調查,將不法商人繩之以法,嚴懲追究。
- 馬上加強主要關口就可疑花膠的檢驗工作,並加強關員的訓練,提高他們對走私花膠的辨認能力。
- 成立跨部門的「反走私瀕危物種專責小組」,加強與墨西哥、美國和內地等各個執法機構的情報交換工作,展開聯合行動打擊走私瀕危物種的違法行為,阻截走私花膠流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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