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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從不執法 縱容港商自出自入走私花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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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2015年5月27日 綠色和平於本年二月及四月深入調查上環及荃灣共 70 多間海味店,發現其中七間非法售賣來自墨西哥的極瀕危石首魚花膠(俗稱金錢鰵)。有海味店職員指,花膠一般是以人手空運到港,綠色和平成員親身試驗從外地攜帶疑似石首魚花膠回港,海關職員表示花膠可自由進出入境,顯示香港的「自由港」很可能成為「走私之都」。現時漁護署每年就保護瀕危物種的開支只佔該署整體預算開支的不足百份之三,可謂少得可憐。綠色和平嚴正要求香港政府盡快增撥人手和資源打擊瀕危物種走私,絕不能姑息不法份子所為。

香港商人高價購入走私花膠,非法轉售牟取暴利,導致墨西哥漁民為圖利,不惜非法使用刺網捕魚,捕捉極瀕危石首魚,令同屬極瀕危的加灣鼠海豚被誤捕而數量大跌,跌至現時不足一百隻, 預計三年內絕種。綠色和平項目經理張韻琪批評:「走私集團利用香港『自由港』的便利,罔顧 石首魚和加灣鼠海豚被推向滅絕的危機,行為令人髮指!若香港政府對走私視而不見,等於助紂為虐,成為加灣鼠海豚和石首魚絕種的幫兇!」

七間海味店所出售的走私花膠,體積較大(約 400 至 600 克)的價格為每塊港幣二十多萬元,高峰 時期更可高達每塊港幣一百萬元。走私花膠鮮有用以進食,多數是內地富戶用作投資及送禮之 用。針對中國需求,香港商人更提供「全包」服務,額外付二千元就能協助中國顧客由香港陸路走私至深圳。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鄧敏琳曾以各種方式,模仿走私路線,將外貌類近石首魚的花膠由墨西哥郵寄及手提空運到港,亦試過從香港陸路帶花膠經羅湖北上。無論出境或入境,海關職員皆指花膠屬 於可自由攜帶出入境的物品,反映海關職員根本不知道花膠當中也有瀕危物種。她說:「機場和 羅湖的海關職員都指將花膠帶到香港沒有問題,因為花膠是一般乾貨,能合法進境,因此海關從 不檢查花膠,變相縱容不法商人頻繁走私極瀕危花膠。」

目前香港法例第 586 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雖參照《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 (CITES)而寫,石首魚早於 1976 年已被納入《公約》附錄一的保護,任何石首魚的商業買賣皆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然而,目前香港市面能輕易找到石首魚花膠,而香港 海關及漁護署從來未曾就買賣走私花膠作出任何檢控,亦沒有抽驗市面的花膠是否來自瀕危物種。

此外,政府一直沒有投放相應資源打擊走私瀕危動物,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鄧敏琳批評:「香港可以用五千萬公帑建一個音樂噴泉,但每年放在打擊走私瀕危物種的預算開支卻只得三千多萬,令香港淪為『走私之都』,促使瀕危物種滅絕。」2014 年走私瀕危動物的檢控僅得 266 宗,反映漁護署現時沒有相應資源加強執法。同時,被檢控的案件中罰款最低僅一百元。當隨地扔垃圾也 需罰款五千元,走私瀕危物種的罰款只是一百元,根本難以阻嚇走私。

因此,綠色和平發動全球聯署,呼籲公眾參與,一起要求香港政府:

  • 立即就可疑出售走私花膠的商戶進行調查,將不法商人繩之以法,嚴懲追究。
  • 馬上加強主要關口就可疑花膠的檢驗工作,並加強關員的訓練,提高他們對走私花膠的辨認能力。
  • 成立跨部門的「反走私瀕危物種專責小組」,加強與墨西哥、美國和內地等各個執法機構的情報交換工作,展開聯合行動打擊走私瀕危物種的違法行為,阻截走私花膠流入香港。

全球聯署連結:http://www.greenpeace.org/hk/savevaquita/

附錄一:調查詳情
附錄二:背景資料

傳媒聯絡:

綠色和平項目經理 張韻琪
電話:2854 8323 電郵:gchang@greenpeace.org

綠色和平媒體與推廣主任 王寶盈
電話:2854 8340 電郵:powong@greenpea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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