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資深企業項目顧問李詠心表示:「渣打銀行必須履行其可持續發展的政策,並跟隨其他 國際銀行的步伐,停止支持這個極具破壞力的大型煤礦發展計劃。」
銀行監察組織BankTrack分析渣打銀行集團的公開立場聲名,發現即使渣打只作為煤礦公司的財 務顧問,並繼續向有參與計劃的煤礦公司提供融資服務,已經違背其政策。根據渣打就其可持續 發展政策的立場聲名,銀行不會向影響聯合國世界遺產的基建計劃提供任何商業銀行服務。(註1)
李詠心又指出,科學家一直以來均警告,繼續開採煤礦將影響大堡礁的生態健康,而煤炭引致的 氣候變化問題也對全球珊瑚礁帶來極大威脅。由於卡米爾礦場需要興建一條運送煤炭至大型煤炭 港口 Abbot Point 的鐵路,且需要挖掘大堡礁附近的海床,勢必破壞座頭鯨、小丑魚和眾多海洋生 物的棲息地。而這個燃燒此煤礦所出產的煤炭亦將每年產生 1.2 億噸二氧化碳,差不多相等於香港碳排放量的三倍。(註2)
雖然渣打銀行一直堅稱沒有在財務上參與卡米爾煤礦項目(Carmichael Project),惟近期在澳洲昆士 蘭的一個土地法庭聽證會中,揭示渣打原來已借出 6.8 億美元予煤礦公司作為投入項目的資金。(註3)
李詠心指出,這無疑引起公眾質疑渣打之內部程序是否謹慎:「如果我向銀行借一萬元,他們必 定要知道貸款的用途。但現在渣打向嚴重影響大堡礁的煤礦公司借出 6.8 億美元,卻表示對貸款 的用途毫不知情,這個說法簡直是天方夜譚。」
兩個星期前,綠色和平發起聯署,呼籲渣打銀行香港行政總裁陳秀梅和集團行政總裁比爾溫特斯(Bill Winters)公開承諾撤出卡米爾煤礦項目(Carmichael Project)。目前聯署已獲得逾六萬人的支持。
註:
- 銀行監察組織的完整分析
渣打 30 立場聲明和標準政策:
https://www.sc.com/en/sustainability/performance-and-policies/standards-and-policies.html
節錄自渣打銀行基礎設施立場聲明:(意思以英文原文為準)
「渣打銀行了解到在某些情況下,不能被成功地化解環境、社會的風險及影響。因此,在基礎設施的層面下,我們將限制融資服務的條款予企業及機構的、商業的和零售的業務客戶:
此立場聲明的目的,是不要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地和濕地拉姆薩爾(RAMSAR Wetlands)行動或造成顯著影響。基礎設施是指交通設施的建設、運作及停用(港口,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及收費公路),水和廢物管理設施,能源基礎設施,電信(如管道,光纜和電纜)。」 - 根據環保署2011年度錄得的4270萬噸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
http://www.epd.gov.hk/epd/sites/default/files/epd/english/climate_change/files/HKGHG_CarbonIntensit y_201405.pdf - http://www.theguardian.com/environment/2015/may/05/standard-chartered-face-pressure-to-cut-links-to-australian-carbon-bomb-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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