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島第一核電站其中一個儲存缸泄漏大約 300 噸高輻射性污水,每小時輻射水平是人體每年所能承受上限的5倍。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將事件訂為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的第 3 級「嚴重事件」,是兩年前 311 核災以來發生最嚴重的泄漏事故。當局尚未確認事件起因,不排除同類儲存缸亦發生同類型事故,仍然有高濃度輻射的污水泄漏。
出事的儲存缸本身沒有裝設水位儀,因此工作人員未有即時察覺滲漏,直至有工作人員發現反應堆附近一組地面儲存缸下方有積水,並錄得高濃度輻射,才發現污水泄漏的情況。東電確認出事儲存缸水位下降約3米,即約 300 噸高輻射性污水,當中放射物質估計達 24 萬億貝可,水面的輻射量為每小時 100 毫希,相當於核電站員工每年可承受輻射上限的 5 倍。東電正清除受污染土壤及外泄污水,並將缸內餘下約700噸污水轉運至其他儲存缸,不過這可能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
其實自 311 福島核災發生後,一直有高濃度輻射污水流入太平洋,估計已經有 20 萬至 40 萬億貝可的放射性物質流進大海。核電站營運商東京電力公司估計,直至現時為止,每天可能約有 300 公噸輻射污水流入大海。如果按照洋流流向推算,日本的輻射性污水朝向美國及加拿大方向,暫時對中國及香港沒有直接影響。
早前有消息指,當局再確認多 6 個未成年兒童受核事故影響患上甲狀腺癌,至今已有約 25 名兒童患上該癌症。但輻射污水對生態卻沒有評估,美國南卡羅來納大學今年在切爾諾貝爾的研究方發現當地的松樹多年來受輻射所害,影響生長的情況,更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變異。到底輻射污水對海洋生態造成什麼破壞,無奈只可以等待。
今次泄漏污水事件再一次證明,東電並沒有足夠能力處理核災及善後工作。核災發生至今近兩年半,仍然未能遏止高濃度輻射污水外泄的情況,而且竟然沒有任何人為事件負上責任。日本當局有必要盡早制定對策,盡快處理污水滲漏問題;另一方面,我們亦要深切反思,既然核災沒法終止,我們就只可以杜絕核災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