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十年,微膠珠(其中一種微塑膠)被廣泛地加入不同種類的消費品內,包括面部及身體清潔產品、磨砂產品、牙膏及家居清潔用品等。我們在使用這些產品時,會把這些微細的塑膠碎片沖洗到排水道,因為無法分解,最後通過下水道系統,流入海洋。
微塑膠對海洋造成污染,情況令人關注:
海洋食物鏈中的各種生物,如浮游生物、魚類以及至哺乳類均有機會吃下微塑膠;當中更會影響漁業和生態系統;
微塑膠會損害海洋生物的健康,例如會導致內臟堵塞、消化系統受損、影響餵食行為和減低能量分配,對成長及生育帶來負面影響;
目前研究顯示,微塑膠會累積到食物鏈上層;
微塑膠有可能會釋放有毒的化學物質,甚至會吸附其他海洋污染物,對生物帶來負面影響;
微塑膠可在環境中殘留幾百年;
海洋及海洋生物棲息地都已發現到微塑膠,包括可能食用的海洋生物及海鹽;
由於微塑膠(包括微膠珠)體積太小,大部份污水處理的技術並不能過濾所有微塑膠;
微塑膠和微膠珠一旦被排入海洋,就再也無法完全清除乾淨。
綠色和平相信,從源頭消除微塑膠是走向經濟、科技與環境共榮的唯一道路。我們認為企業自願性的承諾不足以阻止海洋污染,所以要求國際以及國家政府立法禁止生產和銷售含有微膠珠的產品。
甚麼是微膠珠(microbead)和微塑膠(microplastic)?
微塑膠被定義為直徑或長度少於5毫米的塑膠碎片,而微膠珠就是其中一種固體微塑膠。它們可以是「原始」,指本身被製造成該體積;或是「次生」,指那些因暴露於地上或海中分解而成。在本文,微膠珠指用於消費品中作為成份的原始微塑膠,而微塑膠則廣泛地意指原始及次生的微塑膠。
海洋環境中的微塑膠
微塑膠以及與其相關的污染物,很容易被食物鏈各層級的生物攝入,包括人類食用的多種海鮮。這些污染物可能累積在人類和其他物種的食物鏈當中,而整體影響尚在研究當中。
現在,微塑膠已充斥於全球海洋中 ─ 無論是在海水表層、中層與海床沉積物裡,都可見其蹤影,就連極地海冰內都能發現微塑膠,估計約有15至51兆之多的微塑膠在全球海洋中漂浮。之前一項市場調查發現,在印尼市面出售的魚類,在約55%的研究物種以及28%的魚類樣本身上發現微塑膠。
英國亦有研究指出,83%的挪威龍蝦(一般稱為小龍蝦)體內含有塑膠,而浮游生物的樣本顯示,自1960年代至今塑膠數量大幅增加。歐洲的研究指出,化妝品當中使用的微膠珠,可能每年為海洋環境帶來多達8,627噸的塑膠。還有一項研究,根據檢測所得的濃度與每日攝取量估算,食用歐洲貝類(青口與蠔)的市民,每年可能吃下1,800至最多11,000件微塑膠。
蠔、蟹與沙蠋等海洋物種,一旦吞食了微塑膠,可能造成的影響包括:內臟堵塞、消化系統受損、攝食行為改變與減低能量分配,最終影響生長與繁殖功能。
有毒化學物可能在製造過程中依附在塑膠上,例如塑化劑、阻燃劑和其他添加物。無論是較大的塑膠碎片或特地製造的微膠珠,都可能於海水中吸附持久性高、具備生物累積性的有毒污染物。報告指出,部分的微塑膠會大量凝聚某些有毒化學物,其濃度可能達到四周海水濃度的百萬倍。
有毒化學物如PCBs(多氯聯苯)可能妨礙生物繁殖,進而降低海洋哺乳類的數量。而由於毒素會在食物鏈中向上累積,這些化學物也可能嚴重危害食物鏈頂端的掠食者。雖然目前還不清楚究竟有多少污染物從被攝食的塑膠轉移至生物體內,已有證據顯示,被吞食的微塑膠可能影響海鳥。
解決辦法
我們急切需要行動以淘汰海洋環境中的所有塑膠來源,包括生產者的責任,因為最徹底解決垃圾及污染問題的方法是從源頭著手。禁止生產及銷售含微膠珠的產品,是減少海洋環境中的塑膠來源的重要一步。
企業承諾
歐盟和南韓的化妝品業界協會已經開始建議企業自願地停止使用微塑膠。可是,這些建議只限於潔面和去角質產品,欠缺約束力,導致至今許多生產商仍未作出自願承諾。
另外,雖然幾家國際企業已承諾會逐步淘汰微塑膠,可是當中大部份企業含糊和狹窄地定義微塑膠,使符合淘汰要求的只有小部份產品;加上他們欠缺進取的行動時間表,顯示出他們的承諾並不足夠。
最好的微塑膠淘汰承諾需包括:
除去企業產品內所有可能會排入下水道的固體塑膠,包括沖洗性和非沖洗性的產品;
應用於所有市場內以及企業的所有品牌,包括未來生產的產品;
使用無害代替品和不括免「可由生物降解」或循環再造的塑膠代替品;
需除去的微塑膠並沒有最小尺吋限制;
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
由於現在企業有不同的時間表和承諾,政府必須立法加快進展,維持企業的長期承諾和確保對所有生產商、不同市場、品牌和產品公平和公正。
禁用微膠珠
2015年12月,美國通過的一項法例禁止生產及銷售含微塑膠的產品,但只限於需沖洗性產品。台灣、加拿大、澳洲政府,以及一些歐洲國家(包括比利時、瑞典和荷蘭)亦考慮立法。
綠色和平深確地相信,從源頭消除微塑膠是走向經濟、科技與環境共榮的唯一道路。在任何最終會流入下水道的消費品中淘汰微塑膠會是達向這個目標的重要一步。
我們相信完善的法例需要包括:
全部使用固體微塑膠的產品;
直接或間接經排水道進入海洋的產品,包括沖洗性和非沖洗性的產品;
使用無害的代替品,循環再造或「可生物降解」的塑膠均不受括免,不可使用會在環境中持久的固體或類蠟物料做代替品,這些代替品會引起與微塑膠相似的憂慮;
需要在法例頒布後的不多於兩年內執行。
香港情況
現在香港同樣面對本地和外來微塑膠污染。2016年的一項研究指出每年大約有高達3422億來自面部磨砂產品的微塑膠排到香港的沿海海域。香港海灘的微塑膠數量也相當高,數量比南韓的海灘高出五成,更比復活島多七倍。
即使如此,香港仍未立法規管微塑膠。政府認為現時本地微塑膠的資訊和研究並不足夠,也缺乏含微塑膠的產品資料和營業數據。
香港化妝及個人護理產品市場
香港本地化妝及個人護理產品市場規模較小,主要銷售外國品牌的產品,產品主要進口自美國、歐洲、日本和南韓。
由於香港和內地以及亞洲國家的緊密聯繫,因此香港擔當化妝品樞紐,各地化妝品公司在香港發布新品牌和產品,舉辦推廣活動以接觸亞洲消費者。同時,隨著中國大陸成為世界第二大和增長最快的化妝品市場,香港亦成為化妝品牌進軍中國大陸的跳板。可見,香港在國際化妝品市場的地位不容忽視。
除了化妝品牌,零售商包括化妝及個人護理產品連鎖店、超級市場及百貨公司等,也在本地市場中擔當重要角色。零售商為消費者提供眾多品牌和產品,有部份零售商更研發自家品牌,著名於本地、內地及亞洲消費者。
綠色和平的期望
化妝及個人護理產品企業:公開承諾和淘汰產品內的微塑膠;
化妝及個人護理產品零售商:停止銷售含微塑膠的產品;
政府立法禁止產品使用微塑膠,促使企業及零售商承諾,監管企業的淘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