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 古偉牧
兩能源組合 均需依賴內地
方案一和方案二對於香港電力的自主空間,其實沒有實際分別,兩方案對內地的依賴程度是完全一樣的。一般市民可能誤以為方案二是在本港以天然氣發電,就比較自主,但這是錯誤理解。因為天然氣的來源,其實亦同樣是來自內地。
早在 2008 年,特區政府已和內地簽訂能源合作的諒解備忘錄,當中列明:「支持中海油在現有海上天然氣供應基礎上,續簽20年長期供氣協議,價格按市場原則確定。原則同意利用已規劃的西氣東輸二線,開展向香港供氣的可行性研究,在內地一側共同建設 LNG 接收站向香港供氣。」加上香港地理位置和內地相鄰,甚至是被內地包圍,以至目前所有香港的天然氣都要由內地供應,液化天然氣亦是經由深圳經管道送到香港。所以,方案二只是將香港的能源供應,集中依賴於天然氣管道而已。
如果香港人真正要達至百分百的電力自主,其實就只有在本港鉅額投資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展太陽能和風電。兩電近年進行的兩個離岸風電場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預計兩個項目只能滿足香港1%至2%的電力需求,但所涉及投資金額已需要接近 100 億元,如果香港要達到真正電力自主的目標,將要付出難以想像的努力和資源。事實上,因為缺乏空間和天然資源,目前世界上絕無一個城市,以能源自主為目標。
港難拓天然氣田主導價格
雖然香港難以做到能源自主,我們在審視兩個方案時可著眼於提高香港人在價格上的自主性,而出乎意料地聯網方案就比天然氣方案有更大的價格自主性。首先,天然氣的供求價格受地理因素所限制,香港根本不可能自行開採天然氣田,以求主導價格,而天然氣田的開採在國家層面上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香港沒有任何角色介入。
反觀中國的發電項目,香港的企業早已立足其中,中電在內地的發電項目,涵括燃煤到可再生能源。由於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政治敏感度和和戰略價值比開採天然氣為低,中電過去單單是風電項目,在內地就有十九個之多。
可再生能源爭取加強港資
同時,中國電力市場的改革亦已開展,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在兩會期間更表示會「放開售電側,讓用戶選擇售電商進行交易」,更已推出《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方案》,讓大用電戶直接向發電公司買電。
香港政府若能在聯網方案中,把握機會爭取加強港資在內地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投資合作, 屆時香港就可以經南方電網,向港資負責的再生能源項目購買電力,再經南方電網供港,電力價格上的自主權肯定較增加天然氣方案為高,同時能夠增加區域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改善地區環境。
表面上看似自投羅網的聯網供電方案,其實是目前香港唯一有機會爭取更大自主權,置諸死地而後生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