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目前的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少於0.1%,太陽能裝機容量少於5兆瓦,猶如鳳毛麟角,「地少人多」則被指是背後的制肘。不過,放眼鄰近的新加坡和首爾,同樣高樓大廈林立,但仍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在政策推動下,新加坡的太陽能裝機容量,在2010至2015年間,增加16倍至46兆瓦,其政府更計劃在2020年,將裝機容量提升至350兆瓦。首爾政府則在地鐵車廠和淨水廠的閒置空間、公路旁邊等加裝太陽能板,又資助市民在家中露台裝置小型太陽能版,以增加公眾對清潔能源的認識。
這些例子說明,香港缺少的不是土地,而是政府對抗氣候變化的決心。自機電工程署在2002年發表首份再生能源可行性研究報告後,香港的再生能源發展便裹足不前。「遲到好過無到」,政府最近公布《氣候行動藍圖2030+》,承諾到2030年再生能源供應本地3至4%電力,並表示會在公共建築物使用可再生能源、增加公共空間和公園的再生能源照明系統、提升新建學校再生能源的供電比例等。此外,政府將研究利用污水處理廠空地、水塘、岩石坡、行人天橋上蓋等的空間,加設較大型的太陽能發電設施。
政府以身作則,帶頭發展再生能源,是個好開始。不過,除了在公共設施加裝再生能源設備,政府亦應鼓勵私人物業例如村屋的業主,將天台用作太陽能發電,進一步擴大本地採用清潔能源的潛力。由於太陽能發電在香港未普及,相關設備和服務的價格仍偏高。政府即將和兩電更新利潤管制協議,正可以利用此機會,制定「上網電價」(Feed-in tariffs),讓私人業主的再生能源設施連接到電網,兩電以較高的價格收購該等設施產生的電力,補貼業主投資再生能源設施的成本,增加他們使用太陽能的經濟誘因。
去年是有紀錄以來,全球平均溫度最高的一年,反映氣候變化危機逼在眉睫。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亦應負起責任發展低碳能源,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出一分力。